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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

来源:欧塔娱乐网
第1种观点: 香港子女能继承父母在中国的遗产。香港子女可以继承国内房产,只要该房产系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第三十二条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香港的同胞是可以继承大陆房产的,香港人只要是被继承人合法的继承人,就能继承大陆的房屋。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继承开始后,按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香港人能继承大陆的房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死者只有配偶,而没有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侄儿侄女、甥儿甥女时,死者的遗产全部由配偶继承。死者有配偶子女尚在,无论其父母兄弟姐妹是否在世,死者的遗产中首先划出五万连同年息以5%计算,从死者去世之日分割财产日止,由配偶继承;其余部分配偶占一半,子女平均分配另一半。法律依据:《无遗嘱者遗产条例》 (香港法例第七十三章) 身故者未有立遗嘱,则会按照亲属的先后次序分配遗产,其次序大致上为:(1)身故者之配偶和子女(如子女去世,则归其去世子女的子女); (2)身故者之父母;(3)身故者之同父母之兄弟姊妹;(4)身故者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5)身故者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6)身故者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姨丈母、姑丈母而该亲属是身故者父或母的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身故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姨丈母、姑丈母而该亲属是身故者父或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 (即半血缘关系) 的兄弟姊妹;(8)如身故者没有以上亲属,则其财产由政府接收归政府所有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身故者之配偶和子女(如子女去世,则归其去世子女的子女);(2)身故者之父母;(3)身故者之同父母之兄弟姊妹;(4)身故者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5)身故者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6)身故者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姨丈母、姑丈母而该亲属是身故者父或母的全血缘关系的兄弟姊妹;(7)身故者之伯父母、叔父母、舅父母、姨丈母、姑丈母而该亲属是身故者父或母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 (即半血缘关系) 的兄弟姊妹;(8)如身故者没有以上亲属,则其财产由政府接收归政府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香港人能继承大陆的房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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