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台湾人和大陆人结婚需要台湾一方到当地法院开具单身证明,之后两人一起到大陆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求台湾人提供单身证明及身份证,还有台胞证,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大陆台湾两岸结婚最全攻略第一步:台配办理单身证明。办理人:台配。1.台配(须本人)先到户政事务所办理个人户籍誊本5份2.到法院公证处申请单身证明3.办理完成后,公证处会将单身公证书寄往海基会,海基会会再寄到陆配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大陆公证处,需等待一个月左右到达。需准备:(1)个人户籍誊本5份(2)身份证(3)大陆结婚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步:在大陆登记结婚。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台胞证、护照、身份证(2)结婚登记照片(3)台配单身证明(4)陆配身份证、户口本。这里当场就可以拿到热乎的结婚证。第三步:结婚证公证。办理人:双方。需准备:结婚证第四步:领取公证书。办理人:台配或其委托人(需委托书)。需准备:(1)结婚公证书正本(2)身份证第五步:为陆配申请入台证。办理人:台配。需准备:(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2)大陆配偶两寸白底照片一张(3)大陆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经海基会验证之结婚公证书(5)台湾配偶的户口名簿&身份证(6)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大陆配偶来台团聚资料表办理完成后,在一个月内移民署就会派人来家里面谈,面谈前会先寄信或者致电通知。移民署工作人员会打电话给台配本人或家人要求出示一些两人交往以及准备结婚的证据。第六步:陆配办理无犯罪证明并公证。办理人:陆配。需准备:在陆配户籍所在地开局的无犯罪证明第七步:陆配申请往来台湾通行。办理人:陆配。需准备:(1)身份证(2)入台证(3)结婚证第八步:在台湾机场移民署面谈。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2)大陆地区往来台湾通行证(3)回程机票(一个月内往返)第九步:在台湾登记结婚。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经海基会认证结婚公证书(2)陆配入台证(需有移民书加盖面试通过章)(3)大陆结婚证(4)台配身份证正本、户口名簿第十步:陆配依亲体检。办理人:陆配。需准备:陆配入台证、护照第十一步:办理依亲居留。需准备:(1)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依亲居留资料表(需贴好两寸白底照片)(2)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3)公证后的无犯罪纪录证明(4)健康检查合格证明(5)陆配身份证(6)台湾配偶户口簿或身份证(后面配偶栏需登载大陆配偶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可以去台湾领同性结婚证。但是该结婚证在大陆无法获得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2种观点: 台湾人和大陆人结婚需要台湾一方到当地法院开具单身证明,之后两人一起到大陆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求台湾人提供单身证明及身份证,还有台胞证,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大陆台湾两岸结婚最全攻略第一步:台配办理单身证明。办理人:台配。1.台配(须本人)先到户政事务所办理个人户籍誊本5份2.到法院公证处申请单身证明3.办理完成后,公证处会将单身公证书寄往海基会,海基会会再寄到陆配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大陆公证处,需等待一个月左右到达。需准备:(1)个人户籍誊本5份(2)身份证(3)大陆结婚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步:在大陆登记结婚。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台胞证、护照、身份证(2)结婚登记照片(3)台配单身证明(4)陆配身份证、户口本。这里当场就可以拿到热乎的结婚证。第三步:结婚证公证。办理人:双方。需准备:结婚证第四步:领取公证书。办理人:台配或其委托人(需委托书)。需准备:(1)结婚公证书正本(2)身份证第五步:为陆配申请入台证。办理人:台配。需准备:(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2)大陆配偶两寸白底照片一张(3)大陆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经海基会验证之结婚公证书(5)台湾配偶的户口名簿&身份证(6)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大陆配偶来台团聚资料表办理完成后,在一个月内移民署就会派人来家里面谈,面谈前会先寄信或者致电通知。移民署工作人员会打电话给台配本人或家人要求出示一些两人交往以及准备结婚的证据。第六步:陆配办理无犯罪证明并公证。办理人:陆配。需准备:在陆配户籍所在地开局的无犯罪证明第七步:陆配申请往来台湾通行。办理人:陆配。需准备:(1)身份证(2)入台证(3)结婚证第八步:在台湾机场移民署面谈。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2)大陆地区往来台湾通行证(3)回程机票(一个月内往返)第九步:在台湾登记结婚。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经海基会认证结婚公证书(2)陆配入台证(需有移民书加盖面试通过章)(3)大陆结婚证(4)台配身份证正本、户口名簿第十步:陆配依亲体检。办理人:陆配。需准备:陆配入台证、护照第十一步:办理依亲居留。需准备:(1)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依亲居留资料表(需贴好两寸白底照片)(2)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3)公证后的无犯罪纪录证明(4)健康检查合格证明(5)陆配身份证(6)台湾配偶户口簿或身份证(后面配偶栏需登载大陆配偶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可以去台湾领同性结婚证。但是该结婚证在大陆无法获得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台湾司法机构的有关官员在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台湾的婚姻将实行自由平等,同性恋可以到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都是台湾人,则可直接带上证件去领证。若双方中有一人是台湾户籍,而另一人不是。则按照现在的规定,大陆人和台湾籍的人结婚的,要首先在大陆领取结婚证后,经过公证,通过海基会才可以拿到台湾方面发放的团聚证进入台湾,进入台湾后才可以领取台湾发放的结婚证。若双方中无台湾户籍的人,则不可以在台登记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民法典》及其其他相关规定,领取结婚证的是男女双方,其他情况法律没有规定。现实情况就是,目前中国尚无同性领取结婚证的先例,而且有同性因此将民政局告上了法庭,结果也是以败诉告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可以去台湾结婚。如果是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大陆人需要提供入台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无犯罪证明公证书;如果是两个大陆人到台湾结婚,建议咨询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其结婚条件和程序完全适用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仅在具体程序上某此特殊规定:1、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内地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台湾居民同内地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听懂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结婚当事人须技法定的证件。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下午台湾司法机构的有关官员在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台湾的婚姻将实行自由平等,同性恋可以到相关的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结婚登记。若双方都是台湾人,则可直接带上证件去领证。若双方中有一人是台湾户籍,而另一人不是。则按照现在的规定,大陆人和台湾籍的人结婚的,要首先在大陆领取结婚证后,经过公证,通过海基会才可以拿到台湾方面发放的团聚证进入台湾,进入台湾后才可以领取台湾发放的结婚证。若双方中无台湾户籍的人,则不可以在台登记领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不管是哪里的人,在大陆境内,都不可以有多个结婚证,因为是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个多个结婚证,那就是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可以去台湾结婚。如果是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大陆人需要提供入台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无犯罪证明公证书;如果是两个大陆人到台湾结婚,建议咨询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大陆人和台湾人要携带好相关的证件,到大陆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结婚登记。其中,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有:1、大陆居民需携带的证件:(1)有效的居民身份证;(2)居民户口本;(3)结婚登记照3张,可现场拍摄。2、台湾居民需携带的证件:(1)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单身证明公证书,台湾法院办理,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领取。在领完结婚证之后就要去本地的公证处进行结婚证公证,公证的时间约为一周左右,在公证的时候要携带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公证好之后,中国大陆公证书副本经公证处统一转交给海基会,办理到到达需要一个月左右,正本需要自己保留,并回到台湾之后要拿去与海基会核对,拿取副本,在台湾登记结婚时需要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2种观点: 台湾人和大陆人结婚需要台湾一方到当地法院开具单身证明,之后两人一起到大陆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要求台湾人提供单身证明及身份证,还有台胞证,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大陆台湾两岸结婚最全攻略第一步:台配办理单身证明。办理人:台配。1.台配(须本人)先到户政事务所办理个人户籍誊本5份2.到法院公证处申请单身证明3.办理完成后,公证处会将单身公证书寄往海基会,海基会会再寄到陆配户籍所在地相应的大陆公证处,需等待一个月左右到达。需准备:(1)个人户籍誊本5份(2)身份证(3)大陆结婚对象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第二步:在大陆登记结婚。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台胞证、护照、身份证(2)结婚登记照片(3)台配单身证明(4)陆配身份证、户口本。这里当场就可以拿到热乎的结婚证。第三步:结婚证公证。办理人:双方。需准备:结婚证第四步:领取公证书。办理人:台配或其委托人(需委托书)。需准备:(1)结婚公证书正本(2)身份证第五步:为陆配申请入台证。办理人:台配。需准备:(1)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2)大陆配偶两寸白底照片一张(3)大陆配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经海基会验证之结婚公证书(5)台湾配偶的户口名簿&身份证(6)台湾地区人民申请大陆配偶来台团聚资料表办理完成后,在一个月内移民署就会派人来家里面谈,面谈前会先寄信或者致电通知。移民署工作人员会打电话给台配本人或家人要求出示一些两人交往以及准备结婚的证据。第六步:陆配办理无犯罪证明并公证。办理人:陆配。需准备:在陆配户籍所在地开局的无犯罪证明第七步:陆配申请往来台湾通行。办理人:陆配。需准备:(1)身份证(2)入台证(3)结婚证第八步:在台湾机场移民署面谈。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2)大陆地区往来台湾通行证(3)回程机票(一个月内往返)第九步:在台湾登记结婚。办理人:双方。需准备:(1)经海基会认证结婚公证书(2)陆配入台证(需有移民书加盖面试通过章)(3)大陆结婚证(4)台配身份证正本、户口名簿第十步:陆配依亲体检。办理人:陆配。需准备:陆配入台证、护照第十一步:办理依亲居留。需准备:(1)大陆地区配偶申请在台依亲居留资料表(需贴好两寸白底照片)(2)台湾地区入出境许可证(3)公证后的无犯罪纪录证明(4)健康检查合格证明(5)陆配身份证(6)台湾配偶户口簿或身份证(后面配偶栏需登载大陆配偶姓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大陆方面的手续: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包括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和台湾亲友邀请前往的证明,并履行下列手续:(1)提交本人户籍或其他户籍证明;(2)提交在台亲友邀请前往台湾探亲、探病、定居等函电或者去台进行学术交流处理其他事务等有关证明;(3)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没有工作单位的,应提交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公安派出所的证明;(4)填写申请表并交近期2寸照片4张。申请被批准后,将被签发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应要有有效期的"签注"。台湾方面的入境手续:台湾的入境证明是台湾当局发给大陆居民的《大陆同胞旅行证》。申办此证件应在申办出境证件之前办妥。申请的文书包括填写的"旅行证申请书"、申请进入台湾的"具结书"和由在台湾有户籍的人出具的"保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要办理中国大陆户口是可以的,在台北外交部放弃台湾护照,然后到大陆的移民局办理移民手续。2、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港澳台同胞可以申领内地的身份证 ,但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这说明是内地的居民了;第二,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2种观点: 大陆人可前往台湾结婚,需满足结婚条件并办理结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内地结婚时,需前往内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拓展延伸内地人赴台旅游的限制和要求内地人赴台旅游需要遵守一些限制和要求。首先,内地人需要持有有效的护照,并申请台湾旅游签证。其次,根据当地法规,内地人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旅行目的和行程安排。此外,内地人在台湾停留期间需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在旅行期间,内地人应注意个人安全和财产安全,并遵守交通规则。此外,内地人还需了解台湾的入境政策和旅游指南,以便更好地享受旅行。总之,内地人赴台旅游需要遵守相关限制和要求,以确保旅行顺利和安全。结语结婚证是证明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大陆人可以到台湾办理结婚登记,前提是满足结婚条件并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对于内地人赴台旅游,需要遵守相关限制和要求,如持有效护照、申请旅游签证,并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在旅行期间,应注意个人和财产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了解台湾的入境政策和旅游指南,将有助于确保旅行顺利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属于涉外婚姻的范畴。这里的“涉外”并不仅仅指和外国人结婚,也包括内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涉外婚姻办理婚姻登记的地点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可以去台湾结婚。如果是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大陆人需要提供入台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无犯罪证明公证书;如果是两个大陆人到台湾结婚,建议咨询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要办理中国大陆户口是可以的,在台北外交部放弃台湾护照,然后到大陆的移民局办理移民手续。2、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港澳台同胞可以申领内地的身份证 ,但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这说明是内地的居民了;第二,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去台湾需要签证,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三条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第七条 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结婚3年[含]以上)、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含)以上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满18周岁(不含)的未成年子女;3、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不含)的未成年子女;4、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不含)的未成年子女。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定居证明。第十八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后,应当在所持旅行证件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所持证件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继续居留的,应当向市、县公安局申请换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能去台湾结婚,只要符合结婚的前提条件大陆人是允许去台湾结婚的。结婚证是有效证明男女双方之间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律凭证,一般在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如果双方都同时满足了规定的结婚条件,自然提供的材料也比较齐全的情况下,那么就能够比较顺利的领取到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2种观点: 回答:根据台湾地区相关规定,因大陆、港澳地区均未承认同性结婚,台湾居民与港、澳或大陆地区人民能否办理同性之结婚,因涉及两岸条例、港澳条例相关法规,需要待大陆委员会释示后,再据以办理。此外,在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需要双方或者一方在台湾现有或曾设户籍者,在台湾结婚,得向任一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大陆居民想去台湾办理同性结婚登记的,建议先行咨询一下台湾地区的相关部门。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第一,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二,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三,男女双方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第四,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外国人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陆人可以去台湾结婚。如果是大陆人和台湾人结婚,大陆人需要提供入台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和无犯罪证明公证书;如果是两个大陆人到台湾结婚,建议咨询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大陆和台湾离婚的方式有以下两种,具体如下:1、协议离婚:(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3)申请时应持双方的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和证明,以及离婚协议书。(4)婚姻登记机关审查(5)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到法院起诉离婚,步骤具体如下:(1)选择受理法院,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一般指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准。如果被告外出满一年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则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做起诉前的准备;(3)向法院递交起诉离婚的材料,材料通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当事人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4)开庭前的程序,立完案后,案件会被分配给相关领域的承办法官。承办法官会在某一时间通知双方开庭时间,或者调解时间,先通知被告后通知原告;(5)开庭,原告按照传票确定的时间按时到庭参加庭审。对于离婚诉讼,原则上要求夫妻双方亲自到场;(6)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在这段时间内,双方仍然可以自由协商、调解。自愿和好不离婚的,可以撤诉;对离婚涉及的各个方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制作民事调解书;(7)判决书,拿到判决书后上诉期限为15日,对判决内容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具体方式为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如判决不准予离婚的,且没有上诉的,原告可以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台湾领的证大陆不承认;在大陆领的证台湾不承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要和台湾人离婚按照如下方式办离婚手续:夫妻先就离婚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并共同订立书面协议。然后,共同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内地一方居住地法院起诉主张离婚。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