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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是否有权利处分已毕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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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学生在校时的行为给学校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或者名义上的损失,那么学校是可以追偿的,民事损害可以追偿,构成犯罪并造成经济损失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只是触犯了学校的一般的规章制度,那么学校是无权处分的,因为学校的规章制度只对学生起约束力,当然,造成学校损失的要赔偿。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二条 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活动。学校发现学生在校内有违法行为或者严重精神疾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可以依法采取或者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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