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对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如何处理??劳动监察部门对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处理如下:劳动监察大队有权责令其改正、处于行政处罚,关于罚款尚无明确的规定,但是如果罚款是现场进行的不得超过50元,而大额的罚款一般是采取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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