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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买卖香烟量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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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非法买卖香烟量刑标准: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幅度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1、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幅度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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