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必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办理。可见,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不必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仲裁或诉讼)不能阻却用人单位未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行为的过错。未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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